印媒不滿緬甸天然氣“便宜”中國
發(fā)布時間:2013-08-28 新聞來源:環(huán)球時報
印度《金融快報》25日稱,印度兩大國營天然氣巨頭——印度石油公司和印度蓋爾天然氣公司在鄰國緬甸遭中國挖墻腳,印度公司占有股份的氣田以低廉的價格將能源賣給中國,印度自己卻要花高價從別人手中買能源。
報道稱,隨著中緬天然氣管道的貫通,北京方面力勸緬方與其簽訂獨家供應(yīng)天然氣合同,緬甸的A1和A3天然氣區(qū)塊通過跨國油氣管道向中國輸送天然氣,售價為每百萬英熱單位指標(mmBtu)9美元,遠低于印度從卡塔爾和澳大利亞等國買液化天然氣所需12-15美元的價格。而其實印度這兩家油企在緬甸的A1和A3區(qū)塊分別占有17%和8.5%的股份。其他股東中,韓國大宇占股51%,韓國KGC占8.5%,緬甸自己占15%,中國并沒有占股份。
印度最早在近10年前就提出購買A1、A3區(qū)塊的天然氣,并修建緬(緬甸)、孟(孟加拉國)、印(印度)三國天然氣管道的計劃,但印度與孟加拉國之間的矛盾與博弈導(dǎo)致緬孟印天然氣管道進展緩慢;緬甸政府在資金和國際社會支持等方面的短期利益需求,印度方面也無法給予。中國能源網(wǎng)首席信息官韓曉平26日則對《環(huán)球時報》表示,印媒如此報道缺乏一定常識。印度地理位置決定它必須買液化天然氣,其價格本身就比管道天然氣貴。此外,海外油氣田的開采和銷售是分離的,國際上也沒有開采方就可以買,且把油氣運回來的先例。開采是一種權(quán)益,但銷售需要在國際市場上綜合考慮最佳收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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